金埔园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本次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珍海
李春涛
叶 玲
2023 年6 月 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