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埔园林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金埔园林全资子公司金埔科技产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恒辉金埔湖北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辉金埔”)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拟和恒辉金埔控股股东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香城”)为恒辉金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担保额不超过10,941万元,湖北香城担保额不超过20,319万元。本次授信额度全部用于“咸安汀泗桥红色研学基地项目”建设,授信期间:2025年3月19日至2044年3月18日。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晓波先生在恒辉金埔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恒辉金埔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恒辉金埔湖北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301MAD15X076M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巨宁大道西河沙场旁法定代表人:毕玉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3年10月30日经营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办公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股权结构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00 65%金埔科技产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3,500 35%- 10,000 100%
(三)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辉金埔总资产835.68万元,总负债0.00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4.2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晓波先生在恒辉金埔担任董事,恒辉金埔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恒辉金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用途:为恒辉金埔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10,941万元
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以及履行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2025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金埔园林为满足恒辉金埔生产经营的需
要,为恒辉金埔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其顺利取得银行借款和“咸安汀泗桥红色研学基地项目”建设。金埔园林对恒辉金埔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长江保荐对金埔园林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苗健 张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