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于2023年3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信”或“买方”)、谢力书与Max Power 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签署了《关于MAX POWER ASSETS LIMITED、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谢力书与关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购股协议》(以下简称“SPA”)。香港台信以15,000.00万港元购买卖方持有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1,500万股的股份(以下简称“待售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台信将持有威雅利17.12%的股份,威雅利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近日,买方与卖方、谢力书签署《关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购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相关内容进行补充约定。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SPA第6.1条,卖方和买方采用T+4货银对付机制来交易和交割待售股份。经卖方和买方协商一致,同意采用T+2 Cross Trade的交割方式完成SPA项下交易及交割,遂于2023年4月24日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1、6.1 T+2 “Cross Trade”
卖方和买方同意采用T+2 Cross Trade机制来交易和交割待售股份,T日为交易日,T+2为交收日。
2、6.2 交易及交割安排
在满足SPA第5.1条中的交割条件后,SPA项下的交易和交割应通过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下称“交易系统”)、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下称“结算系统”)并按以下“Cross Trade”的机制进行处理:
(a) 在交易日或之前,卖方证券公司须向买方证券公司提供经纪代码,亦
称“OTP-C Broker No.”,以便于进行识别。为同样目的,买方证券公司亦应将其经纪代码提供给卖方证券公司。
(b) 于T日,买方须向买方证券公司发送下单指令,买方证券公司收到下
单指令后须立即与卖方证券公司确认交易信息。在T日开市前的竞价阶段,且在收到卖方证券公司确认买方的下单指令后,卖方亦应指示卖方证券公司出售待售股份予买方。
(c) 于结算日,买方和卖方应通过结算系统进行交割,卖方应确保并促使
卖方证券公司在交收日将待售股份过户并交付买方证券账户,买方应确保并促使将尾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补充协议旨在调整待售股份的交割方式,并作为SPA的一部分,与SPA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明确规定之外,SPA仍保持十足效力及作用,其条款保持不变。
三、《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补充协议》为公司及卖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购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