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一步收购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一步收购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一、 交易概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信”)拟使用自有资金1,626.44万港元购买洪育才先生持有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威雅利”)361.4309万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约为4.12%),每股价格为4.50港元,本次收购完成后香港台信将合计持有威雅利21.24%的股份,继续成为威雅利第一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一步收购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 交易进展情况
于2023年4月27日,公司与洪育才先生签署了《关于洪育才先生、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有关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甲方:洪育才乙方: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及交割安排
1、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合计3,614,309股(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4.5元港币/股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的3,614,309股,总交易金额为16,264,390.50港币。
3、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割将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割时双方应当全力配合提供相关申请文件,促使乙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取得目标公司3,614,309股股份。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清晰且合法的权利,不会因甲方持有标的股权存在股权代持、权利负担等问题导致无法交割,不会拒绝或拖延办理股权交割及登记手续,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发出股权交割通知后30日内仍未完成股权交割及登记手续,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2、任何一方根本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000港币。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经双方妥为签署即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香港法。
三、 交易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香港台信与洪育才先生的股份交割过户已完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台信间接持有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1.24%的股份,继续成为威雅利第一大股东。
四、 备查文件
1、《关于洪育才先生、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有关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