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股权收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WE Components Pte. Ltd 86%股权的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双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更好地开拓市场、服务客户,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WE剩余股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顾建忠:
常启军:
卢 鹏: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