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燕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