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概述情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为推进相关银行授信业务顺利的实施,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信利”)、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海能达”)、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1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为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额度为2,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怡海能达的担保余额为7,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
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121XY2023037379 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银行各项贷
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银行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3、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5,00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13,64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9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