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8-26  雅创电子(301099)公司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概述情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为推进相关银行授信业务顺利的实施,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05,000万元人民币和3,000.00万美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WE ComponentsPte. Ltd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30,000.00万元、30,000.00万元、3,00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国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公司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信利”)与国泰银行签订的融资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雅信利的担保余额6,553.8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3,446.16万元。

公司与国泰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

为了确保债权发生期间债务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所有融资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都得以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担保乙方主合同项下债权。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乙方签订及/或将签订编号为[2024融一字第00326号]的《融资协议一般条件和条款》、编号为[2024进押字第00326号]的《进口押汇协议》。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保证担保的范围:

1.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其它所有应付费用。

2. 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1)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主合同项下所有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人民币

以外的币种汇率按业务实际发生时乙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业务发生后,因汇率变化导致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甲方同意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5,000万元人民币和3,000.00万美元担保额度,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17,108.84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7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