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提前赎回雅创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债券代码:123227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雅创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雅创转债”赎回价格:100.2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3月10日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31日
4、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4月1日
5、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4月7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4月9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3月27日
8、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4月1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雅创转债”将按照
100.2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特提醒“雅创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雅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雅创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则无法进行转股,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因目前“雅创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雅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雅创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雅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81元/股)的130%(即45.253元/股),已触发《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雅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雅创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3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3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69,781.2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70023062_B01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6,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雅创转债”,债券代码“12322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4月26日至2029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 “雅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3.34元/股。
2、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综合考虑股票交易均价、股东权益稀释等因素,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将“雅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5.22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3、 2024年7月11日,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雅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D)/(1+n)=( 45.22-0.0693000)/(1+0.2970000)≈34.8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由45.22元/股调整为34.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雅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赎回情况及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触发赎回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雅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81元/股)的130%(即45.253元/股),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雅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雅创转债”赎回
价格为100.2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4年10月2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4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63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163/365=0.22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2=100.22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雅创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雅创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雅创转债”自2025年3月27日起停止交易。
3、“雅创转债”自2025年4月1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4月1日为“雅创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雅创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雅创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4月7日为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4月9日为赎回款到达“雅创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雅创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雅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创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4楼联系电话:021-51866509联系邮箱:security@yctexin.com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雅创转债”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在本次“雅创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雅创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雅创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雅创转债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