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雅创电子(301099)公司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力书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 79,504,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9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 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8,92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6.02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 人,代表股份583,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 表股份1,933,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 人,代表股份583,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14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5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90,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0%;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9,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0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2%;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0%;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5.0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1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9%;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7%; 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2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9%;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7%;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4%。

关联股东谢力书、谢力瑜已回避表决。

5.0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5,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4,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4%;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7%;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37,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6%;反对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94%;反对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3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5%;反对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43%;反对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41,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67%;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8,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7,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6%;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8,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7,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6%;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7,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1%;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3%;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9,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8%;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8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0%;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4.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9,48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1,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4%。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思静、姚培琪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