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 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 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 年4 月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 22 日召开了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 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 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 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 亿元。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 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 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30 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 亿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担保对象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对上海旭择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授 信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就上海旭择电子零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择”“受信人”)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 他审议、审批程序。
为了确保上海旭择与授信人签订的编号为HFQSBLZSXY20260005《综合授 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授信人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 将产生的全部债务。
授信人经审查,同意接受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为明确保证人与授信人双方 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 合同。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旭择电子零件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本合同项下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 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 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伍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 “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上海旭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上海旭择2025 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 上,公司将上海旭择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
前述对上海旭择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87,754.47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12,245.53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8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务预计提供30 亿元人民币) ,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163,476.88 万元(含本次),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20.9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