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诺伟其定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伟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明月镜片”)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累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诺伟其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诺伟其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诺伟其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1.16%,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诺伟其 | 集中竞价 | 2023/2/6-2023/4/26 | 66.92 | 1,244,157 | 66-70.6 | 0.93% |
2023/5/23-2023/5/29 | 46.57 | 466,200 | 46-47.11 | 0.23% | ||
合计 | - | - | - | - | 46-70.6 | 1.16%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完成权益分派,总股本变为201,512,100股。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价被除权
除息,因此减持均价按减持期间分别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
诺伟其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000 | 7.44% | 12,667,564 | 6.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00 | 7.44% | 12,667,564 | 6.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计划减持期间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已做相应调整。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股东诺伟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述承诺。
二、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