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