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0日,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温畅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明月镜片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全面了解了再融资相关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 温 畅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