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彭志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志云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彭志云先生原定董事任期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规定,彭志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志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志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彭志云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彭志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