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现场、电话及通信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