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9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修订因股本增加相对应的公司章程条款,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维持转增股数固定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份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9日
3、新增送(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2024年7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7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 ***** 994 |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
2 | 08 ***** 898 | 沈阳华新联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18,863,465 | 75.47 | 87,545,386 | 306,408,851 | 75.47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217,500,000 | 75.00 | 87,000,000 | 304,500,000 | 75.00 |
其中: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1,363,465 | 0.47 | 545,386 | 1,908,851 | 0.4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1,136,535 | 24.53 | 28,454,614 | 99,591,149 | 24.53 |
三、总股本 | 290,000,000 | 100.00 | 116,000,000 | 406,000,000 | 100.00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06,000,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30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每股19.32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7号院1号楼联美大厦15层
联系人:王曦
咨询电话:010-65915208
传真号码:010-65915210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