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杰,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朱杰,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医学专业背景。曾任职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历任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心内科主任、急诊科主任,曾任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分会委员、辽宁省急诊医师分会常务委员、辽宁省预防医学会灾难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委员、沈阳市急诊医师分会副主任委员等。曾获得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三等奖,曾发表多篇sci等学术论著。2022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朱杰 | 8 | 8 | 0 | 0 | 否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2023年度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1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3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报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3 | 2023年7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3年8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 同意 |
5 | 2023年8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房产的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 | 同意 |
心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
6 | 2023年9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沈阳何氏医院扩建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内容及建设期限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建设期限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3年11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现场考察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重要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在上述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积极主动履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治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自身主动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朱杰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