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中原证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企业相关人员,查阅董事会、内审部门等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公司内控制度,并查询了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及部分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4.3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0.8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医疗服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医疗服务(销售)业务、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公司计划、协调和控制各项经营活动的整体框架,设置合理的组织结构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各业务部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确保了各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2、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智慧化的眼健康管理服务。针对用户当前的眼健康需求,公司依托先进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
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中除了诊治常规的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以及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之外,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视光服务。此外还引入了基因、干细胞等创新技术,开展更具精准性的医疗服务。对于用户未来的眼健康需求,公司则是着眼于进行早期的眼疾病预防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布局。在传统业务发展方面,公司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减少对国家基本医保支付的依赖,稳步发展传统眼病的同时,向高附加值的消费医疗项目扩张。随着健康消费成为新消费方式的意识提升,高端白内障业务占比不断扩大,依托干眼治疗深度链接与患者之间的粘性,扩大消费医疗的广度和深度,为患者充分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眼视光业务作为公司重点业务,以辽宁省内拓展为主,逐步向省外布局。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战略,持续构建差异化竞争能力,加大新型视光业务投入。通过视光连锁加盟模式,为更多用户提供青少年近视防控与筛查、医学验光、视功能训练、干眼检查及护理、儿童斜弱视筛查、角膜塑形镜验配等服务,进一步扩大品牌地区布局及影响力。
创新业务板块信息化研发全面赋能,进一步推进创始人构建的“数字光明城”目标,通过数字化与医疗紧密连接,建设更加专业可靠的消费医疗线上服务场景,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就医体验,为视光门店的服务提供更智能化的“人货场”服务体验。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状况和对未来需求的预测,建立了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了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化“科技向善”的实践,做可持续发展践行者,携手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公益慈善活动,扩大公益慈善项目的覆盖面与影响力,通过自身实际行动,提高公众对眼保健的认识,有效预防眼科疾病的发生,减轻社会和个人的医疗负担,为增进人类健康福祉,为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5、企业文化
公司致力于创始人构建的“数字光明城”目标,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服务机构。企业通过编制《员工手册》、组织培训、开展文化早会等方式,将企业文化理念传递给每一位员工。并在2024年9月举办“守初心,克时艰,向未来”的集团管理年会。在管理年会中评选出了何氏楷模,展现了管理层的引导作用,通过他们的言行为员工树立榜样。
6、资金活动
公司进一步修订了《资金管理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率的同时降低使用成本,保证资金安全。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模式,集团公司财务部是资金运营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享有统一调配、平衡调剂和监督检查的权利,所属分子公司/公司职能部门享有规定范围内的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在投资活动方面,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强调了从投资方案的拟定到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再到投资计划的实施,最后到投资活动的评价整个过程的主要风险点和管控措施。
7、采购业务
公司在采购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包括《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眼视光业务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计
划的编制与审核、采购请购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方式和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审核、采购物资的验收、采购物资的退货与折价、采购付款等流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实现物资采购全面管理,使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8、资产管理
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进一步更新了《何氏眼科集团存货管理制度》,制定了《何氏眼科集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并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安全、真实。
9、销售业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健全销售管理体制,实现公司产供销一体化,完善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公司修订了《眼视光业务销售制度》《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医保相关收入确认的财务处理方法》,新制定了《国内电商销售订单发货流程》《医院收款与收入确认管理制度》《集团门诊和住院优惠权限及营销优惠活动审批流程管理规定》等,并按此要求对销售业务管理现状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明确以风险为导向、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销售管控措施,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并且在公司的协同办公平台上建立网上合同审批流程,减少了因人为的疏忽造成的审批风险,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10、研究与开发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修订了《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梳理了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规范了从立项的申请、评审和审批,到研发过程的管理、结题验收、研究成果开发和研究成果保护等环节。强调了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加强对研发核心人员的管理和对研发成果的保护。
11、工程项目
公司修订了《基建部设计办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实施补充细则》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梳理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了工程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流程。并在公司协同办公平台上建立了项目审批、变更、付款审批流程,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和项目后评估程序,实行终身问责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项目资金安全。
12、外包业务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了《后勤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检验科委外检测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等,明确制定了业务外包实施方案、审核批准、对承包方的选择、外包合同的签订、业务外包过程的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强调对业务外包的过程管理,密切关注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开展对承包方日常绩效的评价和考核。
13、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告,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明确会计凭证、账簿和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措施,如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等,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对特别事项进行严格控制。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通过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建立定期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综合运用各部门数据,通过分析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14、全面预算
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方面,公司制定了《何氏眼科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核等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司在建立和实施预算控制过程中,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清晰明了,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科学合理,确保了预算编制与调整的依据充分、方案合理、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15、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规范了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并制定了主要业务的合同范本。在公司的协同办公平台上建立合同审批流程,公司所有的合同均要经过协同平台的合同审批流程。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6、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上线了协同办公平台,将智能审批、知识中心、会议助手、工作汇报等多个模块嵌入其中,方便了信息采集、信息应用和信息传递。
公司重视反舞弊机制的建设,修订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方式,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
17、信息系统
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化平台是连接患者、医生、医院管理层的重要桥梁。重点推进医院信息系统(HIS)升级、电子病历系统(EMR)升级、医学影像系统(PACS)建设、会员管理系统(CRM)等核心数字化平台的建设与优化。通过整合各系统资源,实现了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据的互联互通。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利润总额的5%和总资产的0.5%孰低确定重要性水平。
重要程度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利润总额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总资产 | 错报≥总资产的0.5% | 总资产的0.3%<错报<总资产的0.5% | 错报≤总资产的0.3%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B、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C、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及风险管理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C、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F、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G、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东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坚刚 封江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