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2/9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2/27 | 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4/19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9、《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5/15 | 审议通过: 1、《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6/1 | 审议通过: 1、《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8/30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10/26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详细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