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水东)

查股网  2025-04-19  鸿铭股份(301105)公司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钟水东,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钟水东,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深圳白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副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宁波亿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市心性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静心内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深圳市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担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鸿铭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770003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表决情况
审计委员会440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提名委员会1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 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行情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董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水东2025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