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07  骏成科技(3011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4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发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51,743,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5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740,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0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0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10.0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总表决情况:同意51,74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指派茅丽婧律师、赵可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