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2  骏成科技(3011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为尽快开展董事会相关工作,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尽快开展董事会相关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并且同意该次董事会各项议案的有效性不会因该等豁免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应发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许发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应发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选举许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应发祥先生(主任委员)、许发军先生、耿强先生审计委员会:赵珊女士(主任委员)、潘毅先生、郭汉泉先生提名委员会:耿强先生(主任委员)、赵珊女士、应发祥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毅先生(主任委员)、耿强先生、应发祥先生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应发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许发军先生、薄玉娟女士、孙昌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孙昌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徐溶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5.1 聘任许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 聘任薄玉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 聘任孙昌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4 聘任徐溶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等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李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1、应发祥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部门主管;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句容骏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句容骏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发祥先生直接有公司股票20,496,189股,并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票28,618,511股,与其配偶薄玉娟女士(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321,301股)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应发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发军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机电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历任句容骏升工序程序员、工序主管、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发军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03,619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孙昌玲女士,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江苏省电视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大专学历。198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江苏太平洋化工集团行政主管;199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句容骏升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昌玲女士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1,62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吴军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句容骏升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军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20,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郭汉泉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句容骏升技术员、样品组主管、开发部经理助理、开发部副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开发部副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开发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汉泉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30,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魏洪宝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9年9月,历任句容骏升开发部技术员、工程师、销售部经理助理、销售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计划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计划采购部经理、计划部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洪宝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56,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潘毅先生,195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博士学历。1989年至1992年,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3年5月至1996年6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有机化学

教研室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5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001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200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南京大学副校长;1998年3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辰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毅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赵珊女士,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1997年8月,任职于山东省临沂市自来水公司;2000年7月至今,任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副教授,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生导师。曾任新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度时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珊女士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耿强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曾任栖霞建设独立董事、江苏省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强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薄玉娟女士,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句容骏升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薄玉娟女士直接有公司股票23,321,301股,与其配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发祥先生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薄玉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徐溶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5年1月至2012年4月,任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

公司会计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负责公司财务内部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溶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2、李萍女士,199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江苏法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20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萍女士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