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此外,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制度与流程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健全,对潜在风险进行了有效的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可靠。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状况,可以为公司股东和各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靠的信息。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意见。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余剑锋、谢非、刘颖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