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波)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赵波)
本人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赵波,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技术应用公司工程师,杭州顶益国际食品公司市场主管,安徽金鹃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合肥天创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总经理,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安徽徽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安徽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合肥东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现任安徽航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安徽中新软件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合肥市科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安徽徽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安徽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山东七
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安徽沃弗永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南京华易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及列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会次数 | 应列席股东会次数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6 | 6 | 6 |
(2)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5年4月11日 |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5年5月30日 |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5年7月18日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5年8月9日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5年8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会议日期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5年3月31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初稿)的议案 |
| 2025年4月11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初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2025年4月23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25年度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5年5月30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制定《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2.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 2025年6月23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5年7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审查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议案 |
| 2025年8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2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初稿)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5年10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会议日期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5年5月16日 |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审查拟聘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2.关于审查拟聘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 2025年7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审查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
| 2025年10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审查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
会议日期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5年1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5年3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为美国全资子公司租赁厂房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025年4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 2025年7月18日 |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5年8月15日 |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025年12月16日 |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交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包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公司年度审计开展过程中,本人与承办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与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长15天;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审议之前,就相关交易的详细信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应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为美国全资子公司租赁厂房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在审议之前,就相关交易的详细信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人在审议之前,就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详细信息、选聘程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合规,所选聘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5.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蔡英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英女士、胡能华先生、翟向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凡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胡能华先生为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史昊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与管理层沟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波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