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股东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亿明源”)拟在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不超过5,616,5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9900%;其中,明源基金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0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8000%;中亿明源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3,8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900%。
近日,公司收到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明源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5月19日 | 27.32 | 2500 | 0.0022% |
注:
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明源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1,704,000.00 | 10.3984% | 11,701,500.00 | 10.396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04,000.00 | 10.3984% | 11,701,500.00 | 10.396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中亿明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6,896.00 | 1.4987% | 1,686,896.00 | 1.49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6,896.00 | 1.4987% | 1,686,896.00 | 1.498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13,390,896.00 | 11.8971% | 13,388,396.00 | 11.8948%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