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0 月8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1928 号铜 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英传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0 人,代表股份 75,908,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4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63,627,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6.52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 人,代表股份12,281,01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4 人,代表股份 203,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 人,代表股份203,62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894,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89%;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 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