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道国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1,638,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076%。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4名,代表公司股份311,421,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5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7名,代表公司股份2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11,6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4%;弃权2,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11,6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4%;弃权2,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11,6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4%;弃权2,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11,60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78%;反对35,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2,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28,1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6%;反对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1,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2%;反对10,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6、《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0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78%;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1%;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75%;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11,6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张超文、陈妮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