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
公 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湖南仁和环境有限公司63%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5号)。
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9,664,490股股份、向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1,436,369股股份、向洪也凡发行17,160,956股股份、向易志刚发行2,817,756股股份、向胡世梯发行2,804,855股股份、向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91,904股股份、向杨建增发行2,820,138股股份、向朱光宁发行2,381,873股股份、向蔡思吉发行1,984,894股股份、向彭勇强发行1,762,586股股份、向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27,303股股份、向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42,776股股份、向祖柱发行774,109股股份、向王清发行1,190,937股股份、向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70,016股股份、向刘仕平发行793,957股股份、向王年庚发行396,978股股份、向陈坤发行396,978股股份、向孙虎发行396,9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68,281,700元的注册申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事顺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608335
电子邮箱:junxinep@junxinep.com
2、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杨巍巍、姚伟华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8600
电子邮箱:project_jxgf@citics.com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