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须进行换届选举。为了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李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李霞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第三届监事会组成之日起计算,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5日
附件: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霞: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万宁(重庆)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西南区人事经理助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泸州市西南商贸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副经理;2015年5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担任人事主管、人事经理。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霞女士通过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2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