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陌仟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99,9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计划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3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66,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陌仟合伙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陌仟合伙于2023年3月27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比例已达到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大院第1栋自编111A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17日 |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简称 | 青木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11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66,666 | 1.00 | |||||||
合计 | 666,666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0,000 | 3.60 | 1,733,334 | 2.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98,500 | 3.60 | 1,731,834 | 2.6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0 | 0.00 | 1,500 | 0.00 | ||
孙建龙 | 合计持有股份 | 7,500,000 | 11.25 | 7,500,000 | 11.2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0 | 11.25 | 7,500,000 | 11.25 | ||
合计 | 9,900,000 | 14.85 | 9,233,334 | 13.8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98,500 | 3.60 | 1,731,834 | 2.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1,500 | 11.25 | 7,501,500 | 11.25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陌仟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99,9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计划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3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 |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66,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陌仟合伙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