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青木股份(301110)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押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孙建龙1,000,00013.331.50无限售流通股2024.02.06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补充质押
合计-1,000,00013.331.50------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比例 (%)(股)(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孙建龙7,500,00011.254,240,0005,240,00069.877.8600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孙建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