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魄”)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授信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担保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拟授权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向招商银行连带保证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按时支付担保债务,担保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担保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内容: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金额: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5.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70.5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5%,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