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8  青木科技(3011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股东东台宜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宜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雅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事刘旭晖、副总经理王广翠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东台宜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善合伙”)拟在其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其中公司副总经理王广翠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宜善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公司股东东台宜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静合伙”)拟在其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9,8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公司董事刘旭晖先生拟在其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公司股东东台雅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雅达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近日,公司先后收到上述股东宜善合伙、宜静合伙、雅达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宜善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54.98925,3001.00
宜静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57.25179,8000.19
雅达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50.03925,0991.00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间接持股人姓名职务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雅达合伙刘旭晖董事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50.03925,0991.00
宜善合伙王广翠副总经理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54.98112,0000.12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
宜善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016,4883.262,091,1882.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16,4883.262,091,1882.2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宜静合伙合计持有股份703,3250.76523,5250.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3,3250.76523,525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雅达合伙合计持有股份980,0461.0654,947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80,0461.0654,947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2)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间接持有人姓名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
雅达合伙刘旭晖980,0001.0654,9010.06
宜善合伙王广翠479,5000.52367,5000.4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以上股东本次减持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宜善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宜静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雅达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