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青木科技(301110)公司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 号合创中心青木科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 人,代表股份57,302,85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9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19,899,13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5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 人,代表股份37,403,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42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 人,代表股份14,619,56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 人,代表股份14,619,5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7989%。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57,299,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6,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7,299,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6,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同意57,29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反对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6,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1%;反对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同意57,296,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 反对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3,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57,290,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 反对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07,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 年薪酬的确定及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同意57,296,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 反对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7,29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 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1%。

同意14,615,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八)逐项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 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改<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同意57,29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 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1%。

同意14,615,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对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8.2 《关于新增<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同意57,293,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 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0,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8.3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57,29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反对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同意14,616,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1%;反对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1 审议通过了《选举吕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634,563 股。

同意股份数:14,211,276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吕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9.2 审议通过了《选举卢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007,895 股。

同意股份数:9,584,608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卢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9.3 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广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007,895 股。

同意股份数:9,584,608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王广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选举韩慧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634,561 股。

同意股份数:14,211,274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韩慧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了《选举廖俊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007,896 股。

同意股份数:9,584,609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廖俊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007,894 股。

同意股份数:9,584,607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王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圣琦、陈旻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