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301110证券简称:青木科技公告编号:
2026-035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即:
37,014,133.2元÷92,535,333股*10=4.000000元(每
股);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即:37,014,133股÷92,535,333股*10=4.000000股(每10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00000元/股)/(1+0.400000)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92,535,3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14,133.2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37,014,13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549,466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3.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535,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2,535,33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9,549,46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月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2*****119 | 吕斌 |
| 2 | 02*****862 | 卢彬 |
| 3 | 02*****404 | 孙建龙 |
| 4 | 02*****549 | 刘旭晖 |
| 5 | 08*****277 | 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7,450,675.00 | 29.67 | 10,980,270.00 | 38,430,945.00 | 29.67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5,084,658.00 | 70.33 | 26,033,863.00 | 91,118,521.00 | 70.33 |
| 三、总股本 | 92,535,333.00 | 100.00 | 37,014,133.00 | 129,549,466.00 | 100.00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9,549,46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9498元。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相关主体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
吕斌、卢彬和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0.50元/股。
如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对应“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合创中心36F
咨询联系人:邱正
咨询电话:020-80929898
传真电话:020-80929898
十、备查文件
1.《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