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2证券简称:信邦智能公告编号:2026-006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信邦”)合计所持有的公司5%以上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股份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信邦集团 | 是 | 10,671,160 | 29.97% | 9.68% | 否 | 否 | 2026-3-18 | 质权人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债务担保 |
| 共青城信邦 | 是 | 4,960,000 | 99.95% | 4.50% | 否 | 否 | 2025-11-27 | 质权人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融资担保 |
| 合计 | - | 15,631,160 | 38.53% | 14.18% | - | - | - | - | - | - |
注1:以上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微小差异,为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
形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35,604,430 | 32.29% | 0 | 10,671,160 | 29.97% | 9.68% | 0 | 0.00% | 3,560,277 | 14.28% |
| 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86,449 | 20.66%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南昌信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56,256 | 9.66%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2,556 | 4.50% | 0 | 4,960,000 | 99.95% | 4.50%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74,009,691 | 67.12% | 0 | 15,631,160 | 21.12% | 14.18% | 0 | 0.00% | 3,560,277 | 6.10% |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微小差异,为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份质押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自身融资担保以及为信邦(珠海)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机(珠海)机器人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发展”)的债务履约提供担保需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需求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控股股东信邦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主要系在科创发展回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事宜中,为科创发展提供担保所致。前述交易及担保事项均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