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26  信邦智能(301112)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信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66,6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890.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91.98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2022年6月2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00462_G01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6,519.1546,519.15
2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17,640.8217,640.82
3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4,439.464,439.46
合计68,599.4368,599.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已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2026年5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6年5月31日投资进度
1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6,519.1545,811.7028,584.1662.39%
2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17,640.824,123.964,123.96100%
3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4,439.46883.67883.67100%
4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留存于募集户-17,072.65--
合计68,599.4367,891.9833,591.7849.48%

注:

1、已终止的“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仍存在银行利息收入未结算完、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等情况(数据取自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最终募集资金账户结算金额为准。

2、“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待支付款项、待置换款项,待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节余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且后续无重大建设及投入计划,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投资金额为45,811.7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新建场地、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招聘制造技术人员,计划在汽车焊装生产线、总装生产线、新能源车装配制造、智能物流设备方面扩大生产能力。

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2026年5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5,811.7028,584.162,535.3319,762.87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待支付款项、待置换款项,待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2026年

日,募集资金使用率为

62.39%并有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强化全过程成本管控与资金管理,结合市场发展及实际使用需求,合理的节约了项目投入;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待支付款项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公司主业、合理审慎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在经审批的额度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

六、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