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18元,共计募集资金545,65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210,750.00元(承销及保荐费共计31,210,75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5,439,25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1,000,000.00元和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07,11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3,232,13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关于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产品品种调整的进展公告》中披露的内容,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调整前项目名称为“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 | 25,554.50 | 25,554.50 | 34,627.71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57.03 | 5,057.03 | 5,057.03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638.47 | 9,638.47 | 9,638.47 |
合计 | 40,250.00 | 40,250.00 | 49,323.21 |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其中,“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330国道西侧”,实施方式从“旧厂房改建”变更为“新建厂房”。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由25,554.50万元调整为34,627.71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9,073.21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武义勤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并由变更后实施主体新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产品品种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产品品种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7月25日,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金额(2) | 待支付款项(3)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4)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5)=(1)-(2)-(3)+(4) |
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 | 25,554.50 | 34,627.71 | 31,235.00 | 1,628.57 | 1,483.65 | 3,247.79 |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5)=(1)-(2)-(3)+(4),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注2:待支付款项包括质保金、办公楼等装修项目合同尾款,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
本和费用。
2、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3,247.7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合同尾款付款条件满足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待支付款项的支付,并于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47.79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圣莹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 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