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雅艺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 联系电话:021-38565732 |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涵 | 联系电话:021-3856573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募集资金半年度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1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兴业证券已就雅艺科技2023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及回复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进行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不适用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2024年1-6月,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因相关操作人员对法规理解不到位,存在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征但是非保本的情况。 | 保荐机构一经发现该情况,高度重视,立即提示并督促上市公司进行整改规范,及时将相关理财产品进行赎回,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强化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意识,督促公司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部分非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获得了62.49万元收益,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在后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 | 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提示公司按计划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圣莹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