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5-02-17  雅艺科技(301113)公司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分配金额为14,000,000.00元。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1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2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2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2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

咨询联系人:潘红星

咨询电话:0579-87603887

传真电话:0579-87603891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除权除息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