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惠客包装签署《合作经营合同》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惠客包装签署《合作经营合同》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与惠客包装签署《合作经营合同》事宜。
二、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及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及额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及额度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红东 | 梁仕念 | 刘灵芝 |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