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斌先生、公丽云女士具备履行公司副董事长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斌先生、公丽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润城资产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城资产”)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形成关联
交易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润城资产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及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及额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及额度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红东 | 梁仕念 | 刘灵芝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