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豆粕、玉米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豆粕价格受国际豆粕价格、国内外天气、饲料端需求量等各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为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玉米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此品种和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2、交易额度、交易期限: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豆粕、玉米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10,000万元。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对冲生产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禽类屠宰及加工、饲料生产及销售、商品代禽苗孵化及销售以及熟食、调理品的生产与销售等四大主要业务板块,豆粕、玉米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豆粕价格受国际豆粕价格、国内外天气、饲料端需求量等各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为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建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慎操作,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具有可行性。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交易,不做投机性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实现套期保值效果,豆粕、玉米期货合约与豆粕、玉米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可有效地实现对冲豆粕、玉米价格波动风险的效果。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工作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豆粕、玉米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10,000万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玉米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此品种和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授权事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工作小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该项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具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对该项业务的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情况进行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预计范围合理。公司已针对该项业务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控程序健全,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1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针对该项业务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分析,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原则,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对冲远期订单带来的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3、《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已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5、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流程,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6、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适当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
性,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本次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6、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