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
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1%),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3年7月4日,朱伟华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朱伟华 | 集合竞价 |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5日 | 82.07至84.45 | 674,300 | 0.7308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 | 64.7371至65.2559 | 121,200 | 0.1314 | |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4日 | 63.9911至65.6780 | 253,600 | 0.2749 | |
合计 | 1,049,100 | 1.1371 |
自公司上市以来,朱伟华已累计减持1.1371%。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朱伟华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8日-2023年7月4日 | |||
股票简称 | 佳缘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11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49,100 | 1.1371 | ||
合 计 | 1,049,100 | 1.137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朱伟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9,140,000 | 9.9064 | 8,090,900 | 8.76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85,000 | 2.4766 | 1,235,900 | 1.33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55,000 | 7.4298 | 6,855,000 | 7.4298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140,000 | 9.9064 | 8,090,900 | 8.769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85,000 | 2.4766 | 1,235,900 | 1.33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55,000 | 7.4298 | 6,855,000 | 7.429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1%),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9%)。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朱伟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朱伟华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朱伟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朱伟华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朱伟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朱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