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议案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宇虹
2023年8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字:
杨倩娥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