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宇虹)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赵宇虹)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宇虹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原则,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赵宇虹 | 7 | 0 | 7 | 0 | 0 | 否 | 4 |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报告期内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
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3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内控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控内审部门沟通。同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2023年度中期工作的专项汇报。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宇虹(主任委员)、杨倩娥、朱伟华 | 7 | 2023年03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事前相关事项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
2023年04月07日 |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 | |||||
2023年04月11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08月18日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10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11月14日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赵宇虹(主任委员)、杨倩娥、王进 | 1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研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遴选合格的董事 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 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 赵宇虹(主任委员)、杨倩娥、 | 2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 | 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 |
与考核委员会 | 王进 | 2023年12月08日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11月13日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4月19日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 同意 | |
2023年6月6日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8月25日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9月12日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10月24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同意 |
2023年11月20日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12月15日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定期通过当面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七、学习及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023年度,本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完成规定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具体培训主要包括:
参加培训情况 | 举办机构 | 培训时间 |
2022年年报披露培训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3年2月10日 |
观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上线培训暨独董制度改革解读会 |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 2023年8月18日 |
独董制度改革专栏系列公开课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 | 2023年8月15日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1日 |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四)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经自查,2023年度独立董事仍符合独立性规定,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赵宇虹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