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进女士(董事长)、朱伟民先生(副董事长)、梁茂林先生
独立董事:肖军先生、赵宇虹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寄安先生(监事会主席)、张亚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何垠均先生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2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进女士(主任委员)、肖军先生、朱伟民先生;
审计委员会:赵宇虹先生(主任委员)、肖军先生、梁茂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军先生(主任委员)、赵宇虹先生、王进女士;
提名委员会:肖军先生(主任委员)、赵宇虹先生、王进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2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朱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柳絮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顺先生副总经理:付超先生副总经理:沈加志先生副总经理:唐华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刘贝贝女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顺先生、刘贝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顺、刘贝贝
电话:028-86938681
传真:028-62122223
邮箱:dongban@jykjzb.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97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朱伟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智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倩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程婉秋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贝贝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4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8%;陈智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倩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婉秋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刘贝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此对以上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
附件: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伟民先生,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体育教育专业。1999年9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南充日报社(晚报),历任记者、总编室副主任职务;2004年1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伟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42,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朱伟华先生,197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为电气技术专业。2001年11月至2005年2月,就职于福州冠林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历任项目部工程师、泉州分公司技术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福州融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4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柳絮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9年8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威远县交通实业开发公司,担任主管会计;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吉林省华生交电集团公司,担任主管会计、财务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吉林省兴田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柳絮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顺先生,男,汉族,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专员;2014年3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部主管、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8月至2023年3月,就职于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期间于2021年9月兼任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兼任新疆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顺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参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付超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网络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20年4月,于解放军某部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部经理。
截至目前,付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沈加志先生,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10年7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中航工业成发集团,担任销售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力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区域经理;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客户经理、医疗业务部部长、政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政企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加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唐华女士,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造价专业。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四川万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
任业务经理;2015年7月,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商务部副经理、四川佳缘网络安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通信业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市场部通信业务部经理兼四川佳缘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唐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贝贝女士,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经济学专业,中级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担任新契约管理岗;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刘贝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贝贝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