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因时间紧迫,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建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