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议案一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13:3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7月31日(含当天)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友良
联系方式:0745-7695232
传真:0745-7695064
电子邮箱:Sd@hgkjgf.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118;投票简称:“恒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本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 (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年 月 日
注: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